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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十七期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的通知(粤康办〔2016〕20 号)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8-12 16:08:08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残联,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为加强我省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教育服务的能力。由省残联主办、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承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协办的“广东省第十七期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将在广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9月15日(9月6日14:00-20:00报到,9月15日上午辙离。)

    二、培训地点

   (一)报到及食宿地点:广州东风大酒店(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2号,电话:020-83839339)。

(二)上课地点: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七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钱路头直街2号)

    三、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见附件2。

四、培训人数及对象

   (一)本期培训人数50人,其中珠三角地区每个地区最多预报2人,14个欠发达地区每个地区最多预报4人,各地要统筹兼顾安排县级及民办康复机构的专业人员,省将从中择优安排参加培训。

   (二)培训对象:

 1.具有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

 3.目前正在残联系统或残联委托的定点机构从事儿童孤独症康复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

 4.没有取得过省残疾人康复协会颁发的其他类别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认证班学员由地级市残联统一报名(回执见附件1),并于8月30日前连同毕业证复印件一起传真至省康复协会秘书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

   (二)请参加认证班学员随身携带身份证,报到时请交本人大1寸和小1寸蓝底彩色相片各1张,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A4版面)各1份。

   (三)参加认证班人员免交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报销),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报到、撤离,因提前报到或延期撤离所产生费用由学员自理。

   (四)参加培训学员请加入康复协会培训班QQ群:223801466,方便工作联系。

   (五)乘车安排(见附件3)

省残疾人康复协会联系人:郑萍

联系电话:020-83865225(兼传真)、13450207681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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