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四期智障儿童康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班在汕头成功举办
10月24日至30日,由省残联主办、省残疾人康复协会承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汕头市残联协办的“广东省第四期智障儿童康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班”在汕头市成功举办。省残联康复部部长何康木、汕头市残联副理事长许琪、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徐宁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长林仲新主持。
图为开班仪式现场
开班仪式上,何康木部长对全体学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政策学习,熟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更好开展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服务工作;二是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学习,掌握康复教学的本领;三是在严守学习纪律的同时,加强学习交流,互相了解、促进机构的建设、管理及教师的培养。
图为省残联康复部部长何康木讲话
本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内智障儿童康复教育的专家和省级康复中心的业务骨干为学员们授课,来自全省各地的56家康复机构共计64名康复教师或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授课老师们分别讲解了残疾儿童教育康复的基本思路、智障儿童的发育发展及诊断分析、康复教学评估、个别化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档案的建立、个别化教学的组织和实施、音乐游戏在智障儿童一日生活活动的实施、班级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档案的建立、班级教学计划的组织与实施、班级教学环境的创设等知识,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此次培训班旨在通过理论和实践教学,使学员掌握智障儿童康复教育必备的知识和技术,提升康复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从而更好地为智障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图为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李春玉副主任授课现场
图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徐宁主任授课现场
图为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黄小红老师授课
图为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胡瑞瑶老师授课
图为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郑瑞芬老师授课
图为课堂学员提问
《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第七章二十三条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或上岗前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测评。”本次培训班是依据《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规定而举办,参加培训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技能”培训证书,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凭证。
上岗培训将对我省智障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范智障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教育服务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图为笔试考核现场
图为实操考核现场
图为评委点评实操考核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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